挪亚之约揭示出的宗教自由原则,以及带给我们的盼望
作者:史迪威(北卡三角区华人归正浸信会牧师)
写作日期:2024年8月1日

在圣经当中,神所立的“约(Covenant)”,是神不会更改的应许。挪亚之约(创8:20-9:17)是神对世人的应许,保证整个世界在耶稣再来,施行最终的审判之前,都不至于因为世人的罪恶高涨,就被忽然毁灭。人类社会从而得以一直延续下去。
挪亚之约为神救赎计划得以继续开展,为福音的传播,以致于更多人得蒙拯救,提供了稳固的平台。
在挪亚之约当中,神给人提出了三项要求,分别关乎1)繁衍后代(创9:1);2)对家庭的物质供应(创9:3-4);3)惩罚罪恶的司法体系,通过执行正义,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,让各个家庭得以安居其中(创9:5-6)。
请特别注意这里的执行正义与审判罪恶。神只是赋予了人(准确地说,是政府)权柄,去审判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纠纷,而没有赋予政府权柄解决世人和神之间关系的问题。换句话说,政府不需要因为人不敬拜神,信仰有问题,就去惩罚他。
挪亚之约所祝福的对象,不单单只是基督徒,也包括非信徒。它覆盖的对象,是所有的世人,无论他们的宗教信仰是什么。也就是说,我们的神在最终的审判到来,耶稣审判各人的良心,宗教信仰之前,他允许罪恶的存在,也允许持各式不同的(错误的)信仰的人存在。神并不会立马,就在现世,审判他们。
挪亚之约让我们看到了政府与教会之间的分工。政府是搭台的,教会是“唱戏”的。神要藉着政府的手,维护好教会去传播福音的平台。而教会要利用好政府所维持好的秩序,忠心地执行上帝所托付给我们的使命,去传播信仰。
政府的职责是维护好社会的秩序,防止伤害别人的事情发生。但是根据创9:6,政府要关注的伤害,主要应当是肉身的伤害。政府要小心,不要因为宗教信仰,观念之间的冲突,给人造成了“心理”伤害,就轻易地施加处罚。今天在西方世界,越来越多的人推动并提倡“不被冒犯”,准确地说,是不被基督信仰的教导冒犯的权利。但这个权利实际上是“伪权利”,不应该被提倡的权利。一位曾经被穆斯林判处死刑的穆斯林小说家Salman Rushdie说得好,“民主不是茶话会,人们坐在一起彬彬有礼地交谈。在民主国家里,人们会对彼此极为不满。他们激烈地反驳对方的立场。人们有基本权利将争论进行到有人被他们的言论冒犯的地步。”政府要仔细小心辨别“引发暴力的言论”和“在主观上,冒犯到,甚至羞辱到别人自尊心的言论”。
挪亚之约同时也提醒教会和信徒,我们要支持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。虽然你可能因为不喜欢错误的,离经叛道的信仰;你觉得错误的信仰会给社会造成动荡,给民众,对大人或小孩子造成伤害,而去反动宗教自由的原则。但是即便基督徒占据了司法,立法,行政机构,我们也不可以指望用政府手中的权力强制推行信仰统一。在这个堕落败坏的世界中,错谬的信念和言论总是存在的,神也允许他们暂时存在。
不过,在动荡的,信仰被打压的时代中,挪亚之约其实也带给了基督徒盼望。因为挪亚之约让我们看到,即便没有统一的宗教信仰,统一的意识形态,神还是会带领世人在公共领域互动协作。哪怕人与人之间存在不和谐与争斗,神还是会以大能的,无形的手,维护住最基本的社会秩序,让他的救赎计划继续推进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